镇党委书记敢强奸下属 说明了什么 - 新华博客 - New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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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镇党委书记敢强奸下属 说明了什么

       据2009年11月12日《南方日报》报道:11月10日,雷州市附城镇党委书记陈华因涉嫌强奸罪,被湛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立案查处。雷州市即日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决定免去陈华的附城镇党委书记职务。雷州市人大常委会正依照有关法律程序罢免陈华的雷州市人大代表职务”。

     一个堂堂的镇党委书记,敢公然强奸自己的下属,不仅是向伦理道德的挑战,也是向法律的挑战,向所有的下属和广大镇民的挑战;让你们看看,我连下属都敢强奸,还有我什么不敢做的?告诉你们,这个镇就是我的,人是我的,钱是我的,物是我的,我就是这里的土皇上,我说的话就是圣旨,我要办的事就是天经地义;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只是让这位镇党委书记没有想到的是:真还有不买帐的臣民;结果栽了,栽得很惨;成为建国以来首例党委书记强奸下属案的主人公,其后半生将在耻辱和唾骂中度过。

     我们在暗暗佩服这位女下属的同时,反思这一问题:一个受党教育、培养多年的局级领导,咋能干出这种人类不齿的蠢事;是酒精的作用,是人品的问题?虽然兼而有之,但更重要的是权力至上的问题;是权力使他利令智昏,是权力使他胆大妄为,是权力使他色胆包天;进而说明什么?对权力缺失监督,而不是一般的缺失,简直是盲区。笔者仅在人钱物上略作说明:

一、在人员任用上。一省、一市、一县、一镇,在用人上谁说得算,毋庸置疑——一把手。一把手想用的人,早晚得上;一把手不想用的人,迟早得下;虽有监督:像民主测评、考核谈话、任前公示等;但这些也敌不过“潜规则”,谁有意见就做谁的工作;领导帮助做,朋友帮助做,真是全力以赴;实在不行,自己也往上冲,只要舍得花钱,没有打不开的门,没有封不住的嘴。工作做到家了,障碍扫除了,水到渠成了,监督失语了。

二、在资金使用上。在资金使用上,各级政府的官员都有多大的审批权限?无从查考;别人花钱,需要审批,可一把手花钱,谁来审批?不用假条子报账已经是好的啦;陈良宇的社保案,黄瑶的扶贫款,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还有部分官员私设小金库,请客送礼,行贿受贿,置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于不顾,花天酒地,纸醉金迷,中饱私囊;无一不是因监督不力而造成。

三、在物品管理上。在物品管理上更是混乱,公家的东西却领导说的算:让你拿你就拿,拿多少都行;不让你拿就不能拿,拿了就有说法;轻者下岗,重者监守自盗。由此可见,官做得越大,资源越大;越需要监督。

俗话说: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滋生腐败;但监督不到位,也一样滋生腐败。现在无论是政府的一把手,还是各部门的一把手,乃至企业、集体的一把手,都缺乏监督。如果监督跟上去,这些“大员们”,就不敢把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视为己有;就不会有陈华之流的镇党委书记存在。所以镇党委书记敢强奸下属说明了什么——说明了监督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