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世之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4 17:37:05
错 误      
  古龙小说中常有这样的对白:只有死人才不犯错误。    
      
  很对。    
      
  人只要活着,不论他经验多老到,智慧多么高超,学识多么丰富,总有犯错的时候。    
      
  犯了错之后,有两种情形。一是自己先觉察了,在他人未发觉时,就已经纠正。另一是自己未    
  曾觉察,错误由他人指出。    
      
  通常,第一种情形,不会有什么问题,而第二种情形,却大有问题,可以由此而生出轩然大波,当然,也可以略略一笑了事。    
      
  被他人指出错误时,自然不是一桩很愉快的事。尤其当人家指出错误时,人家有权态度恶劣,面子上下不来,硬不肯认错,唯一的结果是错上加错,面子更难看。    
      
  所以,只要有错,一经知道,立刻承认,那才是光明磊落的态度。    
      
  想隐瞒错误,或为了面子而强词夺理,结果都只有愈来愈糟。    
      
    
                    不 改    
      
  上篇谈的是“有错就认,光明磊落”。一般的观念是,既然认错就一定要改,子曰:“过不惮改。”一般的观念,就是由此而来。    
      
  其实不然,认错是一回事,改错又是另一回事。认了错,不一定非改不可,可以继续错下去,有权继续错下去,但必须承认自己错了。    
      
  这种说法,听来很“骇人听闻”,与一般观念完全相反,但却更合乎人性。对,或错,本来就是人类自己建立的一种观念。举世皆说错了之时,不妨承认自己错了,但绝不必一定要把举世的观念,移做自己的观念,可以坚持己见。    
      
  最着名的例子是,当举世皆认为地球是天体的中心时,哥白尼独自以为地球绕日而行,只不过是一枚小行星。结果如何,人人皆知,哥白尼不肯改错,后来观念改变,对错易位,谁是对,谁是错?    
      
  认错,不改,比死不认错可爱得多。一个是直接的,光明的,一个是鬼祟的,横蛮的。 有错,要认。可是有权不改。    
      
                    允 诺    
      
  人际关系十分复杂,但以不变应万变,再错综复杂,也可以将之简单化。再简单化的方法之一,是不要勉强自己做自己不愿做的事。    
      
  例如,有人要求什么,不愿答应,大可拒绝——可以委婉拒绝,也可以直接拒绝。拒绝的态度要坚决,也不必考虑拒绝的种种后果,因为你考虑了后果,不情不愿地去做了,要求者一样不会满意。后果差不了多少,又何必委曲自己?    
      
  要知道,在求人者和被求者之间,首先在人情、道理上站不住脚的是求人者,而不是被求者,所以,拒绝,是正常的行为。自然,乐于助人者,也没有人不让他助人。    
      
  拒绝是正常的行为,可以拒绝,可以不答应,但如果答应了,那就总得做到自己答应的事——包括口头上的答应,文字上的签署等等。答应,代表了一个人对一件事的允诺,既然允诺了,自然就该实行诺言,不然,这个人的话还有什么价值?很多时候,打落牙齿和血吞,都无话可说,还是下次学乖,学会拒绝。    
      
  答应了不做,是坏行为,拒绝,不是坏行为,两者之间,差别极大。    
      
                    欺 骗    
      
  在人与人之间,不能用思想直接交流,必须用语言或文字才能沟通的情形下,欺骗是人类的行为之一,任何人都有这种行为,不能避免。